黨務公開制度
為充分發揮全體黨員民主教育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監督的積極性、主動性和創造性,加強子公司黨支部建設,完善監督制約機制,推動黨建工作更上新臺階,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依據(試行)》、《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結合省實業發展集團公司實際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黨務公開的指導思想
黨務公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,堅持解放思想、實事求是,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和“黨要管黨,從嚴治黨”的方針。
二、黨務公開的主要內容
(一)黨建工作目標計劃及考核考評情況。
(二)黨組織機構變動情況,黨組織及黨員隸屬關系變動情況等。
(三)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受到表彰、獎勵、記功及通報批評、處分或處理情況。
(四)黨組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情況,包括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會前意見征集、會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實情況,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情況等。
(五)干部人事制度執行情況,主要包括干部任前公示、競爭上崗等情況。
(六)對黨員的考核考評情況,后備干部推薦情況。
(七)入黨積極分子及發展對象培養、發展情況,預備黨員培養、發展、轉正情況。
(八)黨組織和黨員廉潔自律情況,受到投訴舉報情況。
(九)費收繳及變動情況。
(十)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。
三、黨務公開的主要形式
(一)黨員大會通報。通過召開支部黨員大會,對黨建目標計劃及完成情況、黨風廉政建設情況、黨員考評考核、組織發展黨員、執行上級黨組織有關重大決議事項等進行通報。
(二)公開告知形式。將干部任前公示、競爭上崗情況、黨員組織發展、創先爭優評比等情況通過公示欄張貼等形式進行公開告知。
(三)會議學習傳達。利用支部委員會、黨小組會、中心組學習等形式,對有關黨內文件進行學習傳達。
(四)網站信息公開。利用集團公司網站設立黨建工作專欄,對有關內容實行網上公開。
四、黨務公開有關規定
(一)黨的秘密事項,或者有關事項尚處在黨的秘密階段,不列入黨務公開內容。
(二)黨務公開可以區分不同情況,采用年度公開、半年公開、季度公開、月度公開等定期公開方式,必要時,可以隨時公開。
(三)黨務公開時間一般不少于一周,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天。
(四)有關事項公開前,應當報經書記審核,重要事項還應報經支委會審核批準。
(五)黨務公開的內容或方式,不得侵犯法律規定的公民個人名譽權、人格權和隱私權。
(六)黨員及黨外群眾對黨務工作如有建議、批評和意見,可以向子公司支部或集團黨委反映。黨支部應認真聽取、積極采納黨員和黨外群眾意見或建議。